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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擒孟获文言文翻译

更新时间:2024-04-27 23:09:52

(一)七擒孟获文言文翻译

  1、原文:诸葛亮率军至南中,所战皆捷。闻有孟获者,为夷汉所服,于是令生致之。既得,亮使观营阵,曰:“此军如何?”获对曰:“向不知虚实,故败。今蒙使观营阵,若止如此,定能胜!”亮笑,心知获尚不服,纵之使更战。七纵七擒,而亮犹欲释获。获曰:“天下威,南人不复反矣。”于是亮进军,南中平。

  2、翻译:诸葛亮带领军队到了南方的中部,凡打仗的都胜利了。听说有叫孟获的人,是南蛮人所信服的。因此下命令使他生着到来。已经成功了,诸葛亮使他参观汉军的兵营阵列,说:“这些军队怎么样?”孟获回答说:“以前不知道虚实,因此失败。现在蒙您的恩使我观看兵营阵列。只是这样,一定可以胜利!”诸葛亮笑,心里知道孟获还不服,放了他使他继续作战。七次放了七次活捉。但诸葛亮还想放了孟获。孟获说:“汉军威镇天下,南方人再不反了。”于是诸葛亮进军,南方平定。

(二)扁鹊见蔡桓公文言文

  1、作品原文

  扁鹊见蔡桓公,立有间。扁鹊曰:“君有疾在腠理,不治将恐深。”桓侯曰:“寡人无疾。”扁鹊出,桓侯曰:“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。”居十日,扁鹊复见,曰:“君之病在肌肤,不治将益深。”桓侯不应。扁鹊出,桓侯又不悦。居十日,扁鹊复见,曰:“君之病在肠胃,不治将益深。”桓侯又不应。扁鹊出,桓侯又不悦。居十日,扁鹊望桓侯而还走。桓侯故使人问之,扁鹊曰:“疾在腠理,汤熨之所及也;在肌肤,针石之所及也;在肠胃,火齐之所及也;在骨髓,司命之所属,无奈何也。今在骨髓,臣是以无请也。”居五日,桓侯体痛,使人索扁鹊,已逃秦矣。桓侯遂死。

  2、作品译文

  有一天,名医扁鹊去拜见蔡(cài)桓(huán)公。

  扁鹊在蔡桓公身边站了一会儿,说:“大王,据我看来,您皮肤上有点小病。要是不治,恐怕会向体内发展。”蔡桓公说:“我的身体很好,什么病也没有。”扁鹊走后,蔡桓公对左右的人说:“这些做医生的,总喜欢给没有病的人治病。医治没有病的人,才容易显示自己的高明!”

  过了十来天,扁鹊又来拜见蔡桓公,说道:“您的病已经发展到皮肉之间了,要不治还会加深。”蔡桓公听了很不高兴,没有理睬(cǎi)他。扁鹊又退了出去。

  十来天后,扁鹊再一次来拜见,对蔡桓公说:“您的病已经发展到肠胃里,再不治会更加严重。”蔡桓公听了非常不高兴。扁鹊连忙退了出来。

  又过了十几天,扁鹊老远望见蔡桓公,只看了几眼,就掉头跑了。蔡桓公觉得奇怪,派人去问他:“扁鹊,你这次见了大王,为什么一声不响,就悄悄地跑掉了?”扁鹊解释道:“皮肤病用热水敷(fū)烫(tàng)就能够治好;发展到皮肉之间,用扎针的方法可以治好;即使发展到肠胃里,服几剂(jì)汤药也还能治好;一旦深入骨髓(suǐ),只能等死,医生再也无能为力了。现在大王的病已经深入骨髓,所以我不再请求给他医治!”

  五六天之后,蔡桓公浑身疼痛,派人去请扁鹊给他治病。扁鹊早知道蔡桓公要来请他,几天前就跑到秦国去了。不久,蔡桓公病死了。

(三)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

  1、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是“到……去”。《为学》:“吾欲之南海。”

  2、指示代词,相当于“这个”、“这”、“这种”等。《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均之二策,宁许以负秦曲。”

  3、第三人称代词,相当于“他”、“它”、“它们”、“他们”等。《论积贮疏》:“生之有时而用之无度。”《郑伯克段于鄢》:“爱共叔段,欲立之。”

  4、指代说话者本人或听话者的对方。《捕蛇者说》:“君将哀而生之乎?”

  5、第二人称代词,相当于“你”、“您”。《汉书·蒯通传》:“窃闵公之将死,故吊之。”

  6、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,表示修饰、领属的关系,相当于“的”。《邵公谏厉王弭谤》:“防民之口,甚于防川。”

  7、用在主谓之间,取消句子独立性,一般不必译出。《师说》:“师道之不传也久矣。”

  8、定语后置的标志。《劝学》:“蚓无爪牙之利。”

  9、补语的标志。用在中心词(动词、形容词)和补语之间,可译作“得”。《捕蛇者说》:“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。”

  10、用宾语前置的标志。《师说》:“句读之不知。”

  11、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,补足音节,没有实义。《赤壁之战》:“顷之,烟炎张天。”

  12、用在“前”、“后”、“内”、“外”等词语和它们的修饰语之间,表示对方位、时间、范围等的限制。《教战守策》:“数十年之后,甲兵顿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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