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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

更新时间:2024-04-27 15:49:30

(一)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

  1、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卖,但是房地产登记部门不会为双方当事人办理登记手续。

  2、根据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的规定,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子是不可以转让的。

  3、由于买卖合同的签订属于负担行为,不以出卖人有房产证为前提,因此该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。出卖人应当将该情况明确告知买受人,并将该事实写入买卖合同,避免对方因不知该房屋无房产证为由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。

(二)按揭的房子可以卖吗

  1、按揭房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出售的。

  2、因为作为二手房交易来说,房产证是必要的,而正在按揭的房子没有房产证。购房者在向商业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时,除了要与开发商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外,还要与商业银行签订《个人购房抵押(保证)借款合同》。

  3、对于银行的债权而言,除了开发商对购房者借款购房的阶段性担保外,购房者还必须同意将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商业银行。

  4、也就是说,银行贷款部分是银行的他项权利,银行对这套房子行使他项权利,除非是把银行的钱还清了,产权全部属于按揭者了,去房产局注销预抵押登记,房子就可以拿来自由交易买卖了。

(三)按揭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

  1、可以。首先需要开发商在房管局办理产权初始登记。

  2、借款人到房管部门提交申请。

  3、房管部门对房产进行测绘。

  4、借款人缴纳房产相关的税费。

  5、按房管局通知时间领取房产证。

  6、办理房产证抵押登记。

  7、还完贷款注销抵押登记。

(四)法院拍卖的房子可以自己拍回来吗

  在同等条件下自己可以优先买下,但是如果买得起,却不履行法院判决,可能会有法律责任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1998.4.8法释〔1998〕6号)为正确适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保证人民法院判决、裁定的执行,现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:

  1、第一条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“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”,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,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。

  2、第二条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“有能力执行”,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,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、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。

  3、第三条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、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、裁定的行为“情节严重”: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巳被依查封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,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;以暴力、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,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;聚众哄闹、冲击执行现场,围困、扣押、殴打执行人员,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;毁损、抢夺执行案件材料、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、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,造成严重后果的;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。

  4、第四条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、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本解释第三条所列行为之一,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,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,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定罪处罚。

  5、第五条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本解释第三条第(三)(四)(五)(六)项规定所列行为之一,情节严重的,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6、第六条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、裁定,杀害、重伤执行人员的,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、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  7、第七条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
  8、第八条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、裁定过程中,对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情节严重的人,可以先行司法拘留。认为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,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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