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到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,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。这个说明需要新生儿的父母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。
2、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,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,填写好了之后,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,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。包括父母的婚姻证明等等,可能有的地方会用得到。
3、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,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。
1、在孕妇分娩的时候,医生会要孩子的家人签署一份协议委托书;是等孩子出生了,孩子妈妈在坐月子,不能亲自来办理出生证明,委托家人来办理。
2、在办理出生证明之前,一定要想好孩子的名字,一旦出生证明办理好了,名字都是跟随一辈子的(当然可以去派出所修改),确定不更改后再来办理。
3、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双方的正反面),可以印在同一张A4上;特殊情况可携带护照或者军官证件。
4、户口本原件,要确保身份证的地址和户口本地址一致,不一致就按户口本地址;集体户口的要带盖有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。
5、出院结账单,用于核对母亲注意的住院信息。所以建议先去办理出院结算。
6、出生证明办理好了一定要核对好上面的信息完全正确再离开,不能因为咱们的疏忽而耽误孩子,下面还有个复联,自己千万不能撕掉,要等孩子上户口工作人员撕下留底,最后记得找护士站盖章。
1、婴儿可以单凭出生证搭乘飞机航班。
2、旅客乘坐飞机可以使用的有效证件包括:居民身份证、军人类证件、护照类证件及其它可以乘机的有效证件;十八岁以下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旅客,凭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。
3、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,凭学生证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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